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保定撤销行政复议决定案胜诉

2024年,河北保定的张先生因家里土地被占,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以此案属于“承包纠纷”为由驳回了张先生的申请。2025年,张先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司法程序成功撤销了县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责令县政府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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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所黑龙江拆迁律师:企业拆迁赔偿不合理,运用法律寻求出路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拆迁不仅仅涉及个人,企业也在拆迁浪潮中纷纷获利。对于企业来说,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获得企业拆迁赔偿是拆迁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但是实践中,个别征收部门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会加入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条款,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拆迁赔偿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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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县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偿标准为每公顷90万元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耿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为保障高青县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耿家村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委托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城镇人民政府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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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所山东拆迁纠纷:户籍在册但未实际居住的人能否享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

在拆迁过程中,有一类人叫做同住人,这类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定义虽然简单,但在具体案件中,同住人的认定往往是一个难点,对于有亲属关系的人来说更可能会引起家庭矛盾。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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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户口迁出的妇女在原村还有承包地就有权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

在实践中,很多农村妇女因结婚、离婚或丧偶等原因,极易导致土地承包权的纠纷,进而造成征地拆迁补偿的纠纷。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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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 补偿标准为180万元/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委托山东淄博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淄川区财政局、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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