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山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每公顷最高补偿135万元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和大桥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的《西车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2拟用于先行区引爆区安置西区北侧社区公园、地下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西车村土地,位于徐家村以东、以南,大张路以西,西车村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1623公顷,其中农用地3.1623公顷(耕地0.9874公顷,园地0.1967公顷,林地0.5890公顷,草地0.4792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910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济南市区第Ⅳ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35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西车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西车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71.1518万元。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所有权现状调查确认表》《征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征地小课堂
什么是“危房”?征收方有权认定房屋属于“危房”吗?
一、什么是危房?
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管理、治理主体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三、如何认定房屋为危房
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才可以申请危房鉴定。地方政府等其政府机关是无权对他人所有的房屋申请“危房”认定的。但受理涉及危险房屋纠纷案件的仲裁或审判机关,可指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必要时,亦可直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的要求。
危房的认定具有严格的程序规定:1、要受理申请;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3、需要进行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6、签发鉴定文书。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征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