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贵州拆迁补偿律师-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拆迁合同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9-18 09:31:28    

  在征地拆迁中,一旦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双方就需要遵守约定各自履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拆迁合同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贵州拆迁补偿律师-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拆迁合同怎么办

  贵州贵阳郭先生的住宅因为市政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后,经过多次谈判,终于与征收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征收部门会向他安置新的宅基地。可是等郭先生的房屋都被拆迁了,他也没得到征收方按约履行协议的消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行政诉讼法》第78条规定,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因此,征收方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时,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拆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或支付违约金来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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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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