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违建拆除律师-土地拆迁未经登记的房屋就是违建合法吗
对于违法建筑,不仅有严格的认定程序,而且还要区分实际情况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处罚。那么,土地拆迁未经登记的房屋就是“违建”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温州的宁先生有房屋和土地若干,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该地因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因补偿标准过低,宁先生未签补偿协议。但有关部门为加快征收,随后便将宁先生未经登记的部分房屋认定为违建,要求限期拆除。
《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因此,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并非均属违法建筑,更不是必须拆除。未经登记的房屋属于程序性违法,对于尚可处于改正措施以消除影响的,应该限期改正,而不是直接拆除。在征地拆迁中遇到此类建筑,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本案中宁先生的部分房屋未经登记,有关部门直接将其认定为违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被征收人有权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限期拆除决定。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浙江违建拆除律师-土地拆迁未经登记的房屋就是违建合法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