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符合要求,冠领律师以其超时为由起诉确认违法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相关部门在行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可是新疆某市的相关部门已经依郭浩的申请作出答复,还是被郭浩诉到法院,并且被法院贴上一个违法的标签。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2023年5月,郭浩得知自己在新疆某市的一套房屋与其所在地块被征收,但是他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也没有工作人员来与他商讨征收事宜。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郭浩决定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被征收土地的相关信息。2023年5月17日,郭浩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公开案涉地块的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并且请求提供相关信息复印件并进行书面答复。
2023年6月12日,相关部门向郭浩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郭浩查阅之后发现,这份答复并非如他所想。他要求公开的信息有关部门虽然给了答复,但对其中五项却声称不能公开或没有消息。郭浩觉得这份答复书不合规,经人介绍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冠领律师代理他提起诉讼,让有关部门重新作出一份答复书。冠领律所委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夏奕露律师代理此案。
了解案情后,律师向委托人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信息公开申请,有关部门要根据能公开、不能公开、没有公开信息等几类具体情况,对申请人作出答复。根据答复书的内容来看,相关部门确实将公开的信息附在答复书后,将不能公开信息的理由书面告知,将没有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存在。律师指出,对其主张撤销答复书、重新答复的诉求,不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听完律师的分析,委托人很着急,害怕自己得不到想要的信息,利益有损。但律师安抚委托人的情绪,然后又指出,相关部门是需要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20日内进行答复,而委托人收到答复书的日期明显超出了20日的期限,我方可以以此作为证据。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后,律师搜集大量证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底单及签收凭证和有关部门的各项答复书。律师将证据梳理为两组,一组证明委托人的诉讼主体适格,一组说明答复书的内容和证实其答复时间超时。
正如冠领律师所料,庭审现场,被告主张答复书内容明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回应原告,法院也支持这一观点。但冠领律师新提出的“被告超时答复系违法”这一观点,亦得到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
案件完毕后,郭浩特意与冠领律师沟通,表达感谢。案件的胜诉不仅可以帮助他明白自己能够查看到哪些文件,而且帮助他提高了法律意识,让他明白普通人面对有关部门的答复不是只能等待,超时一样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