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部门不调查就责令委托人恢复土地原状,冠领律师助其复议成功
承包多年的土地突然被划定为基本农田,辛苦栽种的树木也被要求全部铲除,承包人程俊国气愤不已,直言:“我不是不服管,只是征收部门这通知、公告一份接着一份发,实际情况到底考察了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程俊国口中的实际情况又是什么呢?
程俊国是陕西西安人,早年间经过完整审批程序在当地承包了案涉土地,用于建设养殖场。为了更好地发挥养殖牲畜的作用,减少污染,程俊国在承包土地上种植了树木。本以为是思虑周全的良策,却不想引起了这场“风波”。
2022年10月,因当地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程俊国的土地被划定为基本农田。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征收部门先后向程俊国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告知书》及《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以占用基本农田为由要求程俊国将土地上的树木全部铲除。
从通知到决定,程俊国对征收部门始终未见其“人”只闻其“声”。这种不安排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只是一味盖棺论定的行为,让他深感愤怒。但决定已经送达,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呢?不知如何是好的程俊国来到北京冠领律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白秋凡律师承办本案。
冠领律师首先安抚程俊国的情绪,向其释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和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主张行政救济。依据《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中告知的救济期限,冠领律师抓紧时间,立即着手准备,代理程俊国以征收部门为被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
冠领律师指出: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确实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程俊国种植树木从未用于经营用途,而是为了更好发挥养殖牲畜作用,如防疫、净化养鸭场内排出的大量废气、调节牲畜生存温度、减少污染等。
被申请人在未对“林果业”应如何认定、程俊国的树木性质是否违法进行调查解释的情况下,直接做出了行政决定,是对法律条文机械地运用。在此前提下作出的《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有关部门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该征收部门作出的《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决定书》。
本案中,冠领律师抓紧救济时限,及时提起复议,最终助委托人顺利维权。委托人对冠领律师表达了高度赞赏,并委托冠领律师继续代理后续案件。冠领在此提醒广大读者,当遇到类似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莫要错过维权时机。(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