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被征土地权属秘而不宣,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4-16 10:43:46    

  崔乐等三人系河南省禹州市某村第七组的村民,2023年8月,因当地行政机关启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他们承包的土地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崔乐等人得知消息后,一直满心期待地盘算能获得多少补偿,谁知几天后,村委会下发的一份通知却打破了他们的梦想,通知中赫然写明:所有被征收的土地均系村委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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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的内容乍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但崔乐等人却敏锐意识到有些不对,被征收的土地均为第七组村民承包的土地,往常也一直由第七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如今村委会称这些土地由它负责,那征收补偿该如何分配呢?

  带着这个疑问,崔乐等人来到村委会询问情况后被告知:“既然土地是村委会的,那补偿自然也要在全体村民之间平均分配。”崔乐等人这下不干了,在他们的预想中,征收补偿应在第七组村民之间分配才对,如果按照村委会的说法,那有资格参与分配的村民范围更大,他们能获得的补偿将大大减少。

  崔乐等人与村委会多番争论,始终未获满意结果。三人商议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征收权益,为此他们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许大军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经深入分析,将本案核心矛盾提炼为“被征收土地是否属于第七组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为了查清这一问题,冠领律师代理崔乐等人向当地镇行政机关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土地面积统计表、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地籍调查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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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镇行政机关作出《回复》,以崔乐等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密、且出具相关技术报告书会产生费用为由拒绝公开。冠领律师还发现,该《回复》上未加盖公章,也未注明来源和出处。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崔乐等人向当地市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镇行政机关收到崔乐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虽然作出了相关回复,但其作出的《回复》形式不规范,内容不明确,且超过法律规定的答复期限。其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崔乐等人作出规范明确的答复,并加盖公章。

  市行政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4月作出决定:撤销镇行政机关作出的《回复》,责令其重新进行答复。

  冠领律师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在保障崔乐等村民知情权的同时,为征收补偿的分配方式积极寻求事实依据,为委托人下一步争取自身权益创造了有利条件。(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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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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