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遇到强行汇入房屋拆迁补偿的情况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1-17 09:58:22    

  春日暖阳并未给辽宁本溪的陆先生带来温暖,相反,街道办的一系列操作让他寒彻心扉。未签告知书却被强行打款,随后拆迁告知书接踵而至,他与家人的未来被蒙上阴影,这场因征地引发的故事,如何演绎?那么,遇到强行汇入拆迁补偿的情况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律所说法:遇到强行汇入房屋拆迁补偿的情况该怎么办

  陆先生在辽宁本溪某村生活,他家的房子位于村子边缘,独门独院,白墙灰瓦在绿树的映衬下格外显眼。多年来,陆先生的房屋不仅用于自住,还用来售卖些日用百货。靠着村头小卖部这微薄营生,他们家的日子虽不算富裕,倒也过得安稳踏实。

  2024年3月,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突然登门,递上一份告知书,告知陆先生,村里即将开展一个征地项目,他家的这片土地被牵涉其中。工作人员言辞冰冷地说,若公示期7天无异议,征地款便会汇入他的社保卡。陆先生接过告知书,双手微微颤抖,心瞬间沉了下去,“这补偿款如此低,征了后他这一家子可咋活啊!”他当即拒绝签字。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陆先生的心中愈发焦虑。次月,街道办竟未经他同意,直接将6万元补偿款打进他的账户,紧接着,一份《拆迁告知书》送到他手上。陆先生展开告知书,上面载明“限你于4月20日前搬离完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片区综合地价确定。

  在本案中,街道办在未充分与陆先生协商、陆先生明确表示不同意征地的情况下,强行打款并限期搬离,违反了法定程序。征地需经县级以上政府公告组织实施,街道办此举缺乏合法依据,且6万元补偿款是否公平合理存疑,未考量陆先生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等因素,难以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陆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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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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