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福建福州31名居民自建房撤销公告案达到预期结果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1-01 10:46:11    

  自住多年的房屋,一夕之间竟被有关部门认定成违法建筑,认定公告就明晃晃地贴在家门口。而此等情景不止在一家门外上演,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某村的十五栋房屋门口均被贴上认定违建的公告。近日,这起居住于十五栋房屋内的共计31名居民请求撤销公告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达到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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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某村内的106-110号、112号是当地居民在2002年出资建造的,106-110号共五栋房屋,112号比较特殊,由十栋房屋组成。共有31名居民在此安居,二十年来相安无事。直到该村被划进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范围内,这十五栋房因此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相关部门依照规定和居民们商谈补偿安置措施,但由于给出的方案不能令居民满意,双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迟迟未达成一致,拆迁工作因此停滞。

  2023年5月5日到7日,这些房屋的门口齐刷刷地贴上了一张纸。大家好奇上前阅读,这竟然是相关部门对房屋的违建认定。《公告》称,这十五栋房子是违法建筑物,责令有关居民立即搬走房子里的财物并拆除房屋,逾期未拆除的,拆迁部门就要强制拆除了。

  居民们认为自己在此居住多年,从来没提到过房子是违法建造,怎么在没同意拆迁安置的时候,突然给大家下发《公告》要拆房子?这不是在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吗?31名居民在商讨后共同决定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期望律师代理他们起诉,让法院撤销《公告》,冠领律所委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刘晓鹏律师和马腾洲律师承办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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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人数众多,律师与各委托人沟通的情况比较复杂,但仍旧细致梳理证据材料。律师发现,106-110号房内,居民的情况高度相似。房屋建造时,他们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登记,仅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书》,约定村内划分一块土地给他们用来共同出资建造私人住宅,并享有居住权;此外居民内部还签订了《共有协议书》,明确约定好谁住哪个房间。两份协议书足以证明委托人与涉案房屋有利害关系,主体适格。

  另外,针对112号房内的10名居住人,虽然他们没有签订《协议书》《共有协议书》,但也居住多年,律师收集到他们的水电费发票、村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多项证据,也能够证实其确与涉案房屋有利害关系,主体适格。

  案情不复杂,可程序有些“难”。委托人众多,律师耐心进行大量调取证据和数据梳理,确保无遗漏、无错看。由于相关部门对106-110号以及112号房各自作出《公告》,律师代理31名委托人,向法院分别提起了六次诉讼,请求撤销六份《公告》。

  前五次关于106到110号房的诉讼都很顺利,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但当关于112号房的诉讼顺利结束,法院判决撤销《公告》后,相关部门却进行了上诉,认为112号房内的居住人不能证明自己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冠领律师为一审准备的证据充分合理、逻辑明确,可以表明被上诉人的主体适格,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面对众多的委托人、复杂的庭前准备,冠领律师不惧繁琐,脚踏实地收集证据,安安稳稳推进流程,以细心和耐心让委托人放心,成功撤销六份《公告》,避免了委托人后续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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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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