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湖北黄石强制拆除继承房屋案两审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1-18 10:19:40    

  2020年6月,湖北省黄石市某地块被划入征收范围,陆嘉年的爷爷去世后留下的祖屋就在其中,但相关部门单方面将祖屋拆除后,咬定地块上根本没有房子。陆嘉年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闫松松经律所委派,代理陆嘉年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相关部门实施拆除行为违法。相关部门不服,提起上诉,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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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嘉年的爷爷去世后,留有一座位于湖北黄石某区的祖屋作为遗产。祖屋无人居住,年久失修,陆嘉年与爷爷的养女陆乔春便没有对其进行分割。

  2020年6月,祖屋所在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但陆嘉年却被告知祖屋不在范围内。为了后续认定祖屋属于征收范围,陆嘉年于2022年7月对陆乔春提起继承纠纷民事诉讼,双方顺利达成调解,祖屋由陆嘉年继承。

  陆嘉年没等来祖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的消息,却在2022年10月发现房子被拆除,地上只余红砖。他向相关部门信访,相关部门作出《回复》,咬死地块上没有房屋。

  陆嘉年认为相关部门实施了拆除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经过对比,最终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帮自己维权。冠领律所在初步研判案情后,委派了在拆迁补偿纠纷领域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闫松松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手案件,与陆嘉年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原来陆嘉年早有修缮祖屋的想法,并已经付诸前置行动。此前,陆嘉年曾委托鉴定机构排查房屋的安全隐患,也在2019年、2022年两次向上级部门提交《危房改造审批表》,碍于审批卡在最后一道程序,房屋改造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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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认为,本案案情表面上牵扯涉案房屋的继承、改建、评估价值等等,但本质上系相关部门的拆除行为导致的纠纷。相关部门未意识到涉案房屋可能具有相关权益人,且未进行调查,未与陆嘉年就补偿方案达成一致,这“三未”属于相关部门犯了程序错误。

  律师指导陆嘉年收集证据,包括两次《危房改造审批表》、继承纠纷案的判决书、相关部门就拆迁行为对陆嘉年的信访作出的《回复》等等,整理为书面证据提交法庭后,代理陆嘉年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部门在一审中辩称其未实施拆除行为,但无法举证。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相关部门的拆除行为违法。相关部门不服,提起上诉。

  相关部门于二审提交了两份新证据,但经二审法院研判,均不予认可。二审法院认为冠领律师在一审中阐述清楚,提交证据明确,相关部门明知涉案房屋属于有主房屋,但仍在未达成任何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拆除,属于违法行为。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冠领律师逻辑缜密,稳妥举证,顺利帮陆嘉年一、二审均胜诉,确认了相关部门的拆除行为违法,为后续商议补偿款打下了基础,也为陆嘉年避免了可能的损失。(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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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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