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西南宁房屋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郭安平夫妇的房屋位于广西南宁某公司内,2021年征收项目启动后,郭安平夫妇始终未与征收部门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征收部门随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及责令交地决定,并无视了郭安平夫妇已经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上述决定申请复议的事实,直接实施了强拆。2023年5月,冠领律师代理郭安平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判决确认征收部门拆除郭安平夫妇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郭安平夫妇名下拥有一处位于南宁的房屋,该房屋坐落在当地某公司内。2021年1月,因当地开展水厂建造项目建设,区行政机关发布了征收预公告,将该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征收部门随后向上述公司送达了征收项目相关的文件。
2021年6月,该公司与征收部门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由征收部门征收该公司所占的土地,征收部门通过银行转账将协议约定的征地补偿款支付给该公司,公司则将征收范围内的全部土地移交给征收部门,双方签署了土地交接单。
2022年1月,征收部门选定了土地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并对征收范围内的住宅房屋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工作完成后,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征收部门多次与郭安平夫妇协商沟通补偿问题,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郭安平夫妇未签署补偿协议。
2023年2月,征收部门向郭安平夫妇发出《限期签约通知书》,要求他们配合拆迁工作,并在他们房屋的外墙张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郭安平夫妇一方面认为补偿标准太低,希望能做进一步争取,另一方面又有些扛不住征收部门的步步紧逼,不知道还能坚持多长时间。
就在郭安平夫妇进退两难之际,有朋友看出他们的难处,建议他们既然自己无法处理,不如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经过多方比较,他们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石丰祥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从郭安平夫妇的实际诉求出发,首先代理他们就征收补偿方案,向征收部门申请听证。双方在听证会上充分交换了意见,但仍未能达成一致。
2023年4月,征收部门在未与郭安平夫妇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向他们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郭安平夫妇对该决定不服,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2023年5月,征地部门向郭安平夫妇作出责令交地决定,称征收部门早在2021年6月就征收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相关征地补偿款也已经支付到位,项目马上要进场施工建设,责令郭安平夫妇限期交出土地。郭安平夫妇对该交地决定不服,同样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谁知征收部门无视了这两起行政复议案件已被受理的事实,于几天后组织人员携带设备强拆了郭安平夫妇的房屋。由于事发突然,他们来不及将室内物品转移搬出,随着房屋倒塌的一声轰响,原本温暖的家只剩下一地冰冷的建筑垃圾。
郭安平夫妇认为强拆行为给他们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征收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需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法院批准。本案中,征收部门在郭安平夫妇拒绝配合腾空房屋并交出土地的情况下,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而是直接对房屋实施强拆,属于超越职权。
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本案中,郭安平夫妇认为征收部门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此提出行政复议,不属于该条文所规定的“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行为。
最后,征收部门在实施强拆前,未给予郭安平夫妇公平合理的补偿,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先补偿,后拆迁”原则,未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救济期限届满等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征收部门拆除郭安平夫妇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帮助郭安平夫妇经多个程序维护自身征拆权益,面临违法征收行为寸步不让,据理力争,并向着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最终目标不断推进,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的责任心和专业水平。(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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