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广元三名村民申请信息公开二审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1-10 10:26:49    

  近日,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广元信息公开纠纷二审一案迎来了胜诉消息,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并责令相关部门重新作出答复。

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广元三名村民申请信息公开二审胜诉-图1

  朱先生等人是四川广元某村村民,因当地实施拆迁项目,其房屋及所在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得知此消息后,心思细腻的朱先生发现相关部门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关于此次征收的相关信息。于是,在2022年1月朱先生连同同村的村民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载明要求公开关于该拆迁项目的具体信息。可没过几天,朱先生等人就被告知申请的信息属于涉密项目。相关部门作出了不予公开的答复书。对于相关部门的行为,朱先生等人感到十分不解,对相关法律有一定了解的朱先生,认为自己作为被征收人,对于拆迁相关的政府信息是有知情权的。

  于是,朱先生等人通过多方咨询,最终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进行维权,由朱鹏鲲律师和李晶宁律师负责。冠领律师随及提起了诉讼,但是一审法院却支持了相关部门的说法,认定相关部门作出的内容和程序合法。

  朱先生等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对于自己申请的内容,明明就是应当公开的信息,相关部门却仅以“涉密”为由敷衍了事。冠领律师立即提起了上诉。

  庭审中,相关部门坚称当事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一部分不应当公开,一部分在一审诉讼前事实上已经公开,一部分在当时还未取得,因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广元三名村民申请信息公开二审胜诉-图2

  针对相关的辩解,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朱先生等人为该村村民,当地的拆迁项目事关自身利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向被告申请信息公开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相关部门也认可除部分信息按照规定不能公开外,其余部分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信息是可以公开的,仅仅辩称部分信息已经公开、部分信息在当时尚未取得,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以公开的或者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方法。而本案中相关部门以案涉项目属于涉密项目为由作出决定不予公开的答复书明显不当,应当予以撤销。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责令相关部门重新作出答复。

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广元三名村民申请信息公开二审胜诉-图3
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广元三名村民申请信息公开二审胜诉-图4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审核律师:妥紫荣

相关推荐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