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江苏徐州确认强拆厂房违法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2-27 15:43:15    

  2021年12月,张璐、徐东等四人在江苏徐州的轧花厂宿舍房,在未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遭到了有关部门的强制拆除。四人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近日通过诉讼,立足征收程序,成功确认了有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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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璐、徐东、齐思思、吴志刚四人是江苏徐州某轧花厂的员工,曾经轧花厂分别给他们分了一间厂房宿舍,并授予房屋的所有权。近几年,案涉房屋所在区域在进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案涉房屋也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张璐、徐东等四人在并未与当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四人的房屋遭到强制拆除,并造成了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璐、徐东等四人经过商议,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所委派了在拆迁纠纷中有着丰富经验的刘番律师承办四人的案件。冠领律师先从交谈中了解案件的全过程,而后又去到现场,通过对拆除现场和周边情况的了解形成维权方案。因拆迁的实施主体是当地街道办,为防止其以受上级指示为由规避责任,冠领律师将本次的征收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也一同列为被告,然后代理四人对两个部门一起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住建局辩称,他们虽是本次征收房屋的征收主体,但并未实施也并未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拆除案涉房屋的行为,因此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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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辩称,拆除轧花厂宿舍是为城市建设需要进行的旧城区改建项目,延迟交房将会严重拖延建设进度,他们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将案涉房屋拆除。在拆除前,他们已经就案涉房屋作出安置补偿决定,准备进行全额补偿,并将相关文书送达了张璐、徐东等四人。且四人房屋内的物品均予以搬出,并未造成任何损失,所以本案无诉讼争议。

  冠领律师反驳道,张璐、徐东等四人并未与街道办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而关于街道办提及的征收补偿决定,他们已分别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双方并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在有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张璐、徐东等四人提起了诉讼,此决定并未生效,街道办也并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街道办的强拆行为程序错误,具有违法性。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当地住建局确实未进行委托强拆,也未实施强拆行为,同时也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确认当地街道办强制拆除张璐、徐东、齐思思、吴志刚四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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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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