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北城中村拆迁律师-城市拆迁如何提高拆迁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8-17 09:34:56    

  城市拆迁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确定不同的补偿标准。那么,城市拆迁如何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北城中村拆迁律师-城市拆迁如何提高拆迁补偿标准

  湖北武汉韩先生所在的城中村面临拆迁,该地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内,周围的房价很可观,但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却极低,几番协商补偿都没有结果,有关部门便趁韩先生外出的时间,直接强制拆除了该房,房内物品悉数损毁。

  土地征收应该先补偿,后拆迁。当事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既不签约也不搬迁,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要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执行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征收方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法律还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本案韩先生的房屋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该地周边房屋的市场价进行补偿。

  征收方在未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匆忙拆除韩先生的房屋,明显违法,且给被征收人造成了财产损失,韩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并主张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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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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