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吉林库房拆迁补偿律师-小区拆迁承租人有没有补偿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9-01 09:11:57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的被征收人是房屋所有权人。那么,小区拆迁,作为房屋实际使用者的承租人,有没有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吉林库房拆迁补偿律师-小区拆迁承租人有没有补偿

  吉林延吉的林先生在一所小区租了上百平的库房,该小区被纳入征收范围时,租赁合同还剩下几个月,但出租人以合同即将到期,要求林先生立刻腾空房屋配合征收。林先生愿意配合征收,但他认为自己也理应拿到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作为承租人,在房屋要拆迁而房屋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可享有房租损失。

  本案中,林先生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他作为承租人,有主张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如果出租方在向承租方出租房屋时,隐瞒了房屋即将拆迁的真相,就承租方遭受的损失,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如果协商不成,承租方可以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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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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