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苏房屋拆迁律师-被征收人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9-04 09:19:20
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应该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而对于不合理的补偿方案,被征收人有权提出异议。那么,被征收人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扬州岳先生的房屋因为市政建设被纳入征收,但他一直未收到正式的征收文件,有关部门上门协商补偿时,岳先生认为补偿过低未签补偿协议,为争取合理补偿,岳先生委托律师维权,申请信息公开发现该征收项目还尚未获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征收必须要经过国务院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再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才能够向土地征收所在地发出征收公告。
无论是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的行政机关未批先征,涉嫌违法征收。对于岳先生在这种情况下收到的补偿方案,他有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方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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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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