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邯郸六户村民安置问题十六年未解决,冠领律师助其多途径维权终获胜果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4-24 09:57:29    

  孟玉山等六户都是河北邯郸某村村民,2017年5月,当地市行政机关制定了《整体搬迁补偿安置及后续生活安排实施细则》(后文简称为《细则》),写明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将全村范围内的土地划入征收范围,村民具体安置问题将在后续进行沟通后申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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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孟玉山等人便一直等待来人协商征收补偿,谁知一直等到2023年9月,具体搬迁补偿方案仍未确定,市行政机关、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来来往往,不断向他们做工作,说服他们早日配合搬迁,可一旦当他们问到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对方便齐齐哑了火。孟玉山等人不敢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搬离故土,因此始终未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

  几天后,市行政机关发布通知,表示不日将对该村进行整体搬迁。孟玉山等人立刻慌了神,又一次联系了市行政机关询问补偿标准何时能确定、补偿款何时能发放等问题,但仍未得到准确答复。

  眼见事情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孟玉山等人终于下定决心不再苦等,而是选择主动出击,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征拆权益。他们经商议后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夏奕露律师、于琪琪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与孟玉山等人深入沟通了案情,得知迁村工作早在2008年便已开始,当时市行政机关明确表态,将以特事特办的原则为村民审批新房宅基地,可如今16年过去,村民搬迁安置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且这么多年过去,孟玉山等人家中均有了新增人口,对新增人口该如何安置、补偿的问题,市行政机关也并没有与他们进行深入沟通并商讨切实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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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立刻意识到本案恐怕很难“速胜”,而是应从长计议、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地推进维权事项。为了避免孟玉山等人在维权过程中被强制搬迁,冠领律师首先代理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市行政机关作出的农村整体搬迁的决定违法。

  将本案推入司法程序后,冠领律师回过头来,代理孟玉山等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以全面了解征收项目相关信息。对方逾期未答复后,冠领律师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责令相关部门限期进行公开,但孟玉山等人却始终未收到任何书面答复,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告知。事关几人补偿数额的房屋评估价格信息,仍被锁在一个看不穿的“黑箱”之中。

  冠领律师于是转变思路,直接向市行政机关邮寄了《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请求对孟玉山等人履行安置职责。市行政机关签收后,表示根据《细则》规定,在未安置之前,孟玉山等人每年可领取3000元租房费,等安置楼房建设完工,他们可以在申报后,进行摇号分房,现孟玉山等人在上述申请书中提出的要求超出《细则》规定,对该不合理需求不予解决。

  孟玉山等人对市行政机关的答复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第一,孟玉山等人从未收到市行政机关的通知参与摇号,也未收到过每年3000元的安置过渡费,其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虽多次登门拜访,但他们只是单纯来家里拍照,对孟玉山等人关心的问题并未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第二,根据《细则》规定,市行政机关负责安置房分房和选房等流程,以及整体搬迁村民的后续生活安排,因此孟玉山等人有权要求其履行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现市行政机关并未与孟玉山等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已经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责令市行政机关限期对孟玉山等人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果市、县行政机关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怠于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采取不公正、不公平的方式进行补偿和安置,那么被征收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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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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