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拖太久,补偿标准按什么时候的价格来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8-05 09:58:15    

  在拆迁过程中,有的被征收人可能面临拆迁补偿款迟迟未到位的情况,久而久之,补偿标准究竟应按征收时的价格计算,还是判决时的市场价确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拆迁补偿拖太久,补偿标准按什么时候的价格来算

  2010年,张先生的房屋因当地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方与张先生就拆迁补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因双方对拆迁补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未能达成协议。在未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征收方强制拆除了张先生的房屋。此后,张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历经数年诉讼,2025年法院最终确认征收方的强拆行为违法。

  然而在拆迁补偿阶段,双方再次陷入争议:征收方主张按2010年征收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补偿,张先生则认为,强拆违法且拖延多年,房价已大幅上涨,应按法院判决时的市场价进行补偿。那么,拆迁补偿拖太久,补偿标准究竟应按什么时候的价格计算?张先生具体可以怎么办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意味着,补偿标准原则上应以征收决定公告时的市场价为基准。

  然而,拖延导致时间跨度大,房价涨幅明显,仍按多年前的标准补偿会显失公平。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城市,多年前的补偿款可能已无法购买同等房屋,此时应以判决时的市场价作为拆迁补偿基准。

  建议张先生留存好历年房价数据、周边房屋交易记录等证据,主动要求征收方说明拖延理由,书面催告其履行职责。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主张按当前市场价核算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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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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