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房屋拆迁补偿权益能否继承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02 09:16:29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房屋拆迁补偿的权益归属与继承问题日益引发关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说法:房屋拆迁补偿权益能否继承

  李先生的哥哥大李于2013年9月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他的老屋被拆后,可获得一套安置房作为补偿。怀着对未来新居的期盼,大李依约腾空、交付了承载着家族记忆的老宅,看着它被拆除。此后,他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新房还未建成,大李便于2015年溘然长逝,最终也未能住进期盼中的新家。处理完后事,由于大李父母早逝,无妻无儿,作为弟弟的李先生便成为了法定继承人。于是,李先生找到村委会,希望继承这份协议中的拆迁补偿权益,却遭到了对方的断然拒绝。村委会认为,拆迁补偿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李先生手握一纸协议,心中充满了困惑与不甘——哥哥用祖宅换来的承诺,难道就这样随风而逝了吗?

  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权益能否继承?冠领律所提醒大家,拆迁补偿权益本质上是对被征收房屋产权的经济补偿,属于财产性权益。本案中,安置房分配权益在大李生前已通过签订协议转化为具体的财产性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原房屋所有权产生的对价,具有明确的财产价值,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因此,虽然大李在安置房建成前去世,但其依据协议享有的获得安置房的合同债权应当纳入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村委会以“人身专属性”为由拒绝李先生继承拆迁补偿权益,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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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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