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4.23亩土地被征收无补偿,冠领律师巧破“外嫁女”补偿分配困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05 09:36:50    

  2024年春天,童女士行走在江苏南通某村庄的小路上,从邻里间的闲谈中得知,大家已陆续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然而,她的承包地同样被征收,账户却迟迟不见动静。经过一番探询,童女士得知缘由——只因她是“外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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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外嫁女就不能继承父母遗产,不能获得征收补偿吗?带着满腹疑惑,童女士咨询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初步研判后认为童女士有权获得补偿,于是她果断委托冠领律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律师杨权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童女士自幼在村里长大,多年前与父母共同承包了9余亩土地,她的名字一直与父母一同登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即使出嫁后,她也没有迁出户籍,继续在村里享有土地权益。

  2022年,当地因修建铁路发布征地公告,童女士家中有4.23亩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此时父母已去世,童女士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认为自己有权直接继承这笔补偿。然而,直到2024年,同村其他被征地的村民都已收到补偿,童女士却遭遇阻碍。

  当童女士向村里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询问时,对方给出的理由似乎很“充分”:童女士已出嫁,在丈夫的村里有承包地,不应重复获利;童女士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她的名字是登记错误;安置补助费分配是村民小组决议,属于村民自治。面对这些说辞,童女士既委屈又无助,她明明户籍仍在该村,也从未放弃过村里的土地权益,却成了“外乡人”。

  律师认为,此案的焦点主要有两个:童女士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名字登记在土地证上是否有效?律师迅速梳理案件材料,针对合作社的辩解逐一准备反驳证据,尤其是童女士与丈夫2023年曾出具的《承诺》,明确显示已将其丈夫家的承包地交还集体,永久放弃当地土地承包权益,这直接推翻了“双重承包地”的说法。2025年2月,律师代理童女士对合作社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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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合作社又提出新的异议,称实际征地面积应按承包时的3.71亩计算,而非确权证书上的4.23亩。

  面对这一情况,律师立即援引《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具有公示效力,在无充分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情况下,应以证书载明面积为准。同时,合作社曾就“登记错误”申请仲裁,后又自行撤回,这一行为恰好说明其主张缺乏依据。律师接着引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童女士即使已出嫁,仍具有该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社拒绝支付补偿款的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侵害了童女士的合法权益。

  2025年7月,法院审理后认为,合作社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有误,依据不足,且无证据证明童女士已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稳定替代性生活保障,应按照4.23亩土地支付补偿,故判决案涉股份经济合作社需向童女士支付土地补偿费。

  在这起案件中,冠领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击破了对方以“历史误登”“重复获利”为由的抗辩,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更彰显了法律对“外嫁女”土地权益的保障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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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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