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南郑州养殖场行政赔偿纠纷提审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1-12 10:53:47    

  河南郑州一家养殖场因部分占用基本农田被主管部门全部拆除,负责人李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却不理想。无奈之下李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赵间东、孟君律师代理抗诉阶段。2022年末,法院判决主管部门赔偿李先生损失共计60多万,赔偿数额提高了5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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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997年,李先生和妻子就利用家中自留地修建了一处养猪舍,到2003年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中型养殖场,占地11亩左右。2019年,李先生收到主管部门下达的《告知书》,告知其所建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被列为整治拆除对象。没过几天,养殖场便被强制拆除。

  李先生为追回损失,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确认主管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后因客观情况,李先生委托当地律所处理行政赔偿问题,然而官司打到再审,李先生也只拿到了4万的赔偿,这与其遭受的损失来比相去甚远。于是,李先生决定再次委托冠领律所的赵间东、孟君两位律师代理申请抗诉。

  冠领律师在抗诉申请书中提出,养猪场存续多年,且经营期间,主管部门曾授予其先进单位称号,并对李先生表彰肯定,李先生基于信赖投入扩大生产规模,之后主管部门又将养猪场认定为违法建筑,不具有合理性。

  其次,养猪场被拆除之前,没有任何部门作出违法认定,在庭审中主管部门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养猪场的非法性,应当推定养猪场为合法建筑。主管部门组织强拆是对李先生夫妇合法财产权益的侵害。

  再者,在案证据显示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不到1亩,而主管部门直接将11亩养猪场全部拆除,明显不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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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检察院在审理后向河南省高院提出抗诉,河南省高院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近日,该案在河南省高院开庭审理。

  主管部门当庭辩称,养猪场属于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范围内,且没有办理土地证,也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在组织拆除过程中,工作人员已经将生猪、设备等物品进行搬运,未造成实际损失。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反驳,所谓的土地管理规定,均于2007年之后开始生效,以此认定李先生在2003年翻建的养猪场不合法缺乏合理性。

  现在养猪场已经被全部拆除,其价值已经无法进行评估。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因主管部门原因导致李先生无法对造成的损害举证,应当由主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参照郑州市的征收补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判决主管部门赔偿李先生损失共计60多万。拿到赔偿的李先生非常满意,虽然过程曲折,但好在冠领律师及时出面,在最后关头成功帮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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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审核律师: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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