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冠领律师事务所:开发商有权将拆迁安置房另卖他人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3-29 15:00:32
上海冠领律师事务所:开发商将安置房另卖他人,被拆迁人有权要回吗?开发商不履行责任时可诉讼维权
房屋拆迁安置案件
2018年9月,市政府进行拆迁改造,而李先生的房屋正好在市政府拆迁范围内。李先生与开发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和《安置优惠购房合同》,本想着很快就能住进新房的李先生却没想到,开发商擅自将应当补偿给李先生的安置房卖给了第三人。李先生找到开发商讨要说法,但开发商却拒绝回应。那么李先生如何维权呢?
律师观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李先生可以采取如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李先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有限取得上述补偿安置房屋;2、李先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和《安置优惠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公司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上述两种方式,李先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选其一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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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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