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土地面积710余亩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0:26:52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面积47.3495公顷,合710.2425亩,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0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广州市南沙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土地面积710余亩

  拟征地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东涌镇沙公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东涌镇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涌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7.349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新海村,东涌镇沙公堡村、三沙村、庆盛村(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交通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47.3495公顷(合710.242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2.为被征地农民支付社会保障金、购买社会保险;3.留用地安置。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征收知识科普:

  征地过程中的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哪些内容,需要注意什么?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只有通过土地现状调查程序,才能反映出土地现状和房屋权属等的真实情况,这是征地过程中必须进行的法定程序,也是影响后期安置补偿的重要程序。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被征收人在土地现状调查阶段,需要准备土地、房产的相关证件。如果发现征收部门调查程序不合法,或是缩减土地面积、房屋面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在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主编 冯昱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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