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黑龙江拆迁律师-公益修建道路未经村民同意占用其承包土地违法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1-18 11:19:26    

  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为了方便城乡信息交流,有关部门修建道路时将村民的土地占有,并不同程度损坏土地上附着物,被占土地的村民能否获得赔偿,其占用行为是否违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黑龙江拆迁律师-公益修建道路未经村民同意占用其承包土地违法吗

  段先生作为黑龙江佳木斯市某村的村民,以承包土地生产经营为生。该村2022年年初公益修路项目的启动,有关部门未经段先生同意,将其部分土地征用用于修路,种植的农作物也七七八八的摊在地上。段先生多次向村委会投诉,均不了了之。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总体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段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在修路时未进行现场勘测,随意占用土地,严重侵犯了个人利益,故拍摄视频、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段先生寻得律师代理此案后,律师与委托人仔细梳理事件经过,整理办案思路,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的修路占地行为违法。

  庭审中,有关部门辩称,修路占用的是村委集体土地,并非段先生所有,因此诉讼主体不适格,请求驳回起诉。

  针对有关部门的观点,律师据理反驳:首先根据原告段先生提供的承包土地文件中,载明了占用面积在段先生承包范围内,损害土地附着物,侵犯了段先生利益,因此原告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主体适格。

  其次有关部门未与村委会核实土地使用情况,未对现场勘察就动土施工属程序违法。最终法院判决所以有关部门的占用行为违法。法院的判决为段先生获得赔偿奠定了基础,征收土地时相关部门也要注意不能随便征收,要以遵循公共利益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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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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