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广州市增城区发布征地预公告,涉及3村庄156亩土地,请及时关注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3-28 16:09: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乌石村、瓜岭村、黄沙头村属下的集体土地10.415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征地公告】广州市增城区发布征地预公告,涉及3村庄156亩土地,请及时关注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城乡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新塘镇乌石村、瓜岭村、黄沙头村(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10.4158公顷(合156.237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2.为被征地农民支付社会保障金、购买社会保险;3.留用地安置。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公告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征收知识科普:

  房产征收的补偿有哪些?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内有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物价值一并计算在房屋评估报告单中。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补助和奖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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