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旧城改造律师-房产拆迁不签补偿协议能否强制拆除房屋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0-07 09:50:58    

  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拆迁。征收部门只有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才能对被征收房屋申请司法强制拆除,否则就涉及违法征收。那么,房产拆迁不签补偿协议能否强制拆除房屋?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旧城改造律师-房产拆迁不签补偿协议能否强制拆除房屋

  山东青岛陈女士的房屋因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由于不满意补偿,她一直没有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后来有关部门就直接作出征收土地决定,并且还是按照原有的补偿方案对她进行补偿,陈女士限期未搬迁,房屋就被强制拆除。

  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强制拆除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二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不满足前述两条件,征收部门径直拆除被征收房屋的,属于超越法定职权,该行为违法。

  本案陈女士未签补偿协议,征收部门直接作出收回集体土地决定,强制拆除房屋已经严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陈女士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权,通过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撤销该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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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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