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青海旧城改造律师-自建房收到拆迁通知后还能加盖房屋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0-10 09:58:59    

  在征地拆迁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一家的户籍人口和房屋面积都会影响具体的安置补偿数额。那么,自建房收到拆迁通知后还能加盖房屋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青海旧城改造律师-自建房收到拆迁通知后还能加盖房屋吗

  青海海西陈先生的自建房因为旧城改造项目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他听说到时候会按房屋面积进行安置补偿,于是打算压缩成本先加盖几层楼房,争取能多得补偿,周围的邻居也蠢蠢欲动,准备偷偷加盖房屋,但临动工时,村委会的人却告知加盖的部分没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

  被征收人如果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明知房屋即将被征收、拆除,还故意新建、翻建房屋或者改变房屋用途,本身是一种浪费社会资源的建筑行为。

  而且临时新建、翻建也会增加征收的成本,为了防止被征收人借征收之机牟取不正当利益,法律法规对被征收土地的加盖行为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以此来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纠纷。

  此外,如果某一片区确定被征收,一般情况下也会冻结当地的户口,不允许临时迁入。因此,一旦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被征收人应该认真学习征收文件,用合理方式争取合理补偿,避免因为采取上述手段导致不必要的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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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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