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村委会绕过村民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冠领律师助村民维权连战连捷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6-26 09:52:31    

  罗裕昌(化名)等三户均是广东清远某村村民,在当地建房居住生活了几十年。2022年3月,为修建高速公路,当地区行政机关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将罗裕昌三人的土地及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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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当地镇行政机关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征收土地协议书》,约定被征土地补偿总金额为113.5万元。2023年8月,镇行政机关分别向罗裕昌三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房屋拆迁评估结果送达通知书》及《领款通知书》,通知他们应补偿金额已提存至专户,要求他们按期领取,并催告他们限期腾空并迁出房屋。

  罗裕昌等人之前虽听闻自家房屋已被征收,但直到此时方才知晓村委会竟代替自己与征收部门签订了协议,甚至就连补偿多少都已经商议完毕,虽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中载明了他们可以提出异议的期间,但紧随而至的《领款通知书》却明白地告知他们木已成舟。

  罗裕昌等人对此非常不满,认为镇行政机关和村委会剥夺了他们获取公正合理补偿的机会,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拒不签收上述文件。双方经数次沟通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镇行政机关便将上述文件张贴在罗裕昌等人房屋的外墙上,视作已经送达,随后更是组织人员强拆了三人的房屋。

  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的罗裕昌等人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在商议后积极筹备维权,为此他们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刘悦欣律师、刘晓鹏律师承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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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制定了“先撤销安置决定,再起诉强拆违法,后争取合理补偿”的“三步走”维权方案。2023年10月,冠领律师代理罗裕昌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能就房屋补偿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本案中,镇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涉案征收补偿决定,显然于法无据,违反法定程序,属于超越职权。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遂判决撤销了上述补偿安置决定。冠领律师乘胜追击,继续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镇行政机关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镇行政机关对涉案房屋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并未与罗裕昌等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其在未取得相关征收土地单位的委托授权,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亦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下,径直对涉案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实施了强制拆除,显然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法院经审理后同样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4月作出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罗裕昌等三人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接连取得胜果证明冠领律师精心制定的“三步走”维权方案效果良好,为实现罗裕昌等人争取合理补偿的最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目前罗裕昌等人的维权正在稳步推进中,冠领律师也将继续为委托人的合理诉求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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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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