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方强行打款并拆房,冠领律师介入助委托人维权获胜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1-06 17:03:00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为了推动征收进程,有些征收方会未经被征收人同意,就强行将征地补偿款汇入到被征收人的账户,然后以被征收人已经拿到补偿款为由强行拆除房屋。近日,冠领律所的委托人王明(化名)就遇到了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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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是安徽省安庆市某村村民,他在村里拥有一套房屋。2022年10月,随着当地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王明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之内。不久,他便收到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登门与王明协商起补偿事宜。当得知对方给出的补偿标准后,王明心中充满了犹豫。他认为,补偿方案远远未能体现出房屋的价值,因此王明一直未与镇行政机关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谁料正当双方僵持之际,2024年3月,王明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上多了一笔“征收补偿款”,经询问才发现是镇行政机关企图通过强行打款的方式来迫使自己就范。对此,王明并未理睬。事态的发展却愈发严峻。2024年5月,镇行政机关竟组织拆迁队伍强制拆除了王明的房屋。霎时间,屋内所有物品也随之化为乌有,造成了大量财产损失。

  面对这样的局面,王明紧急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白秋凡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全面了解案情。经分析,律师建议王明切勿动用该笔征收补偿款项,否则镇行政机关很可能会默认王明已经同意他们提出的补偿标准。随后,律师指导王明整理好房屋强拆时的现场视频、银行卡流水等证据,代理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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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镇行政机关辩称:案涉房屋处于征收范围内,经评估还是属于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必拆危房,况且他们已经支付了全部安置补偿款项,因此拆除行为合法正当。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镇行政机关强行汇给王明的补偿款不能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了补偿安置协议,更不能代表镇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安置补偿职责。而且,镇行政机关在拆除王明房屋之前没有履行催告义务,也没有告知他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构成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拆除王明房屋的行为违法。至此,本案顺利告一段落,接下来冠领律师还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全方位维护王明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案也提醒读者朋友们,征收方单方面强制将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价格不接受,可以尽早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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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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