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存差、信息公开不全,拆迁补偿权益如何通过信息公开维护
上海崇明区的苏明远(化名)拿着到手的拆迁补偿款,心里打了个问号——2021年签署置换协议时核算的金额,实际领到的怎么少了一截?同批搬迁的邻居们也说不清补偿标准,这让他越发觉得不对劲。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法院最终判决镇政府重新处理信息公开申请,为查清拆迁补偿差额铺平了道路。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1年5月,苏明远的房屋因500kV高压线项目被纳入搬迁范围,他与征收公司、镇政府分别签署了《补偿明细表》和《实物置换协议》,自愿退出宅基地换取两套安置房,却没留下协议备份。2023年搬迁启动时,他发现实际拆迁补偿款与记忆中不符,邻居们也对补偿标准一头雾水。“连补偿明细都查不到,怎么知道钱给够了没?”苏明远通过网上咨询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冠领律师认为,核实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的关键是获取政府文件,遂于2023年7月代理苏明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四项内容:拟征收公告、补偿款发放明细、分户评估情况及补偿协议。然而,镇政府8月作出的《告知书》称第一项不在公开范围,其余三项“见附件”,但附件仅包含苏明远个人的分户评估报告,缺少全部被征收户的公示情况,也未提供完整的置换协议,与他记忆中签署两份协议的事实不符。
律师随即提起诉讼,指出镇政府信息公开不完整:其一,输变电工程作为公共项目,分户补偿信息虽可能涉及隐私,但为保障公平,应允许合理公开;其二,镇政府在《告知书》中称“信息见附件”,庭审中却主张“因不涉及征收而不存在”,前后矛盾;其三,答复未列明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2024年9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告知书》中“第2、3、4点见附件”的答复,责令镇政府20个工作日内重新处理。“终于能查清补偿款的来龙去脉了!”苏明远感慨道。
此案表明,信息公开是维护拆迁补偿权益的重要途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依法公开征收补偿相关信息。当遭遇补偿款存差、标准不明时,被征收人可申请信息公开,若公开内容不完整,可通过专业律师主张权利,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拆迁补偿透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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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