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四川成都房屋诉行政赔偿案二审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8-18 09:39:39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涂先生诉街道办行政赔偿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此案。冠领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赔偿的机会。
2024年,涂先生位于四川成都某区的房屋被当地街道办强制拆除,该强拆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在这一前提下,涂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强拆造成的损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却不料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了涂先生的起诉。这让涂先生的维权之路遭遇阻碍,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律师韩冬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明确核心争议点:在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分析认为,赔偿请求人既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在行政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的情况下,当事人再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无需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随即,律师代理涂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在庭审中,面对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律师据理力争,强调涂先生先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之后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视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这种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驳回起诉存在不当。
2025年6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不当,最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赔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
相关推荐
胜诉案例
办案公告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热线
投诉热线 010-51077632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