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湛江鱼塘申请征地信息公开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28 09:42:48    

  2025年1月,广东湛江市某村村民梁先生因不满镇行政机关对其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内容及区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代理梁先生提起诉讼后,2025年8月,法院判决撤销答复内容及复议决定,责令镇行政机关限期重新答复。

  2023年,梁先生位于广东湛江的一处鱼塘被纳入征收范围。为了解相关信息,他于2024年7月向镇行政机关申请公开补偿方案等七项内容。但镇行政机关答复称部分信息非其制作、部分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不予公开。梁先生遂向区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但区行政机关维持了原答复。梁先生不服,于2025年1月辗转求助到冠领律所,律师韩冬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深入梳理案情后,冠领律师代理梁先生,将镇行政机关、区行政机关一并告上法院。庭审中,律师围绕信息制作主体告知义务、村务公开与第三方隐私界限等关键点展开有力论证:其一,镇行政机关虽声称自己并非案涉部分信息的公开主体,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镇行政机关仍应当告知梁先生负责公开上述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而非简单推诿。其二,梁先生申请公开的《退还渔塘协议》属于村集体应公开事项,不属于隐私范畴,镇行政机关未区分公开信息性质,简单以“第三方权益”为由拒绝公开,于法无据。

  2025年8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镇行政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镇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对梁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湛江鱼塘申请征地信息公开案胜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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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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