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律师在线有问必答|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出轨,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7-29 15:07:48    

任律师 ·在线答疑

专业问题简单化

赵女士 本期在线提问网友      任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一方婚内出轨离婚,也有人相爱容易相处难,好聚好散。网友赵女士则是离婚后意外发现前夫婚内出轨被欺骗的滋味让她感到十分懊恼她想知道自己能否追讨损害赔偿任战敏律师在线为她答疑解惑。

 

赵女士:任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离婚后经济赔偿方面的问题。

任律师你好,赵女士。请你详细讲一下相关的情况。

赵女士:好的,任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当时主要是因为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我心灰意冷,提出了离婚,他答应了之后,我和他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明,以无过错为由,支付给我经济帮助款7万元。

任律师请问7万元他实际履行了吗?

赵女士:已经支付了。但是,接下来才是问题所在。

任律师怎么回事?

赵女士:我们离婚才不到三个月意外得知前夫居然“无缝衔接”,短时间内便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且那个女人不久便生育了一个儿子。由怀孕生子所需时间周期推算,我认为他显然在我们离婚前已经出轨了。

任律师那么,你有搜集到他出轨的证据吗?

赵女士:我约前夫的同事见过面了,她证实我前夫确实在我们没离婚时就有了别的女人。现在我想知道,我能否就他婚内出轨一事要求赔偿?

 

任律师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无过错方保护条款,虽然你前夫的行为不是导致你们离婚的主要原因,但你作为无过错方,依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使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若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任律师何况,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应履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你前夫婚内与他人同居并致其怀孕,行为明显违反了该义务你当初签离婚协议书时对此并不知情,而他违反婚内忠诚义务是事实,这造成了精神压力和痛苦,依法该支付你精神损害赔偿金。

 

赵女士:我明白了,太感谢您了!

任律师客气了。对婚姻不忠诚,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行为。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相关推荐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