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人民注意:拟征收土地通告来了!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7-30 15:11:18    

今年以来,山东省征地项目持续开展,近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拟征收湖西街道西王等村土地的通告,相关地区的被征收人请仔细阅读下文。

为保障聊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聊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一)地块1

位置范围:南二环路以北、昌润路以东。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湖西街道西王村民委员会、湖西街道潘屯村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该区片为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2014〕第8号会议纪要按照每亩2.3万元包干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会同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政工、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包干补偿的,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清点确认,不再对包干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确认。

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通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通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图片1.png

在拟公告阶段,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发布拟征地公告,并不意味着真正进入正式的征地程序,这时征收尚未开始,征地未审批,这只是一项前置性程序。

2.在拟征地公告阶段,一定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比如整理好自己的权属证书,丢失的证件及时补办,学习一些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在征收过程享有哪些拆迁权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3.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后,村民不要盲目跟风,为了提高补偿,抢栽、抢建、抢种,这些都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在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综上,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做好万全准备。如果您对拟征收土地公告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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