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某自治县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2-25 10:37:37    

  2023年12月,广西某自治县男子高远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其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某征收项目资料,在超过法定回复期限后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最终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确认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某自治县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复议成功

  高远是广西某自治县内某村的村民,在该村依法取得承包地,后来当地开展生态鱼塘项目,由于信息公布不完善,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高远的承包地被强行征收,这给高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讨要说法,高远联系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由专业人士代理其维权。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韩冬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与高远深入沟通,了解具体案情及诉求。发现高远所掌握的征收消息并无相关文件和通知,仅仅是同村人间口口相传,在被强行征收前,高远对其承包地是否位于征收范围内都没有明确认知。

  据此,冠领律师决定循序渐进,层层推进维权工作。为了解高远所承包的地块是否涉及征收项目,为之后行政诉讼准备证据。冠领律师首先代理高远向有关部门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涉案项目的立项批复及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备案手续)。

  但是,有关部门签收后,在法定回复期限内未作出任何回复。冠领律师积极安抚高远的焦急情绪,于2023年10月代理其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请求责令有关部门根据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复议过程中,有关部门却辩称已经针对高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了回复。

  原来,在提起行政复议后,高远才收到有关部门姗姗来迟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在这份答复中,有关部门提供了关于“立项批复”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程序,并表示申请公开的“申报材料”内容不在公开范围内。

  虽然已经作出回复,但针对有关部门超期履行的行为,冠领律师指出: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相关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本案中,有关部门虽已在复议期间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送达高远,但其自2023年8月签收申请至2023年10月被提起行政复议之间,未进行任何答复,已超过法定期限,违反法定程序,属于行政不作为。

  复议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作出决定,鉴于有关部门已经在复议期间履行高远复议请求事项,不再责令其重新作出,但确认有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高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进行答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高远得以成功迈出维权的第一步,这也为他后续对强拆提起诉讼提供依据和保障。高远对冠领律师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的态度大加赞赏,并希望冠领律师继续代理他后续案件。(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某自治县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复议成功-2

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某自治县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复议成功-3

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某自治县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复议成功-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相关推荐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