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山东临沂这些地方要启动土地征收了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8-07 11:15:35    

  2021年8月3日,山东省临沂市发布临征启公告〔2021〕35号文件,内容是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正文内容如下:

土地征收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黄白河路、西至白马河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前小寺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黄白河路、西至白马河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前小寺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夏家村、新官庄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汤河路、西至浚河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夏家村、新官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新官庄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浚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新官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夏家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夏家村村庄用地、南至夏家村村庄用地、北至太原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夏家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陈城子村、夏家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浚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南昌路、北至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陈城子村、夏家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汤河路、南至长沙路、北至南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汤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古城社区南区B区、北至南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汤河路、南至南昌路、北至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沭河路、西至柳青河东路、南至南昌路、北至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郑城子村、戴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汤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柳青河东路、北至长沙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郑城子村、戴城子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蒙河路、西至沂蒙北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规划路、西至沂蒙北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小里庄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沂蒙北路、西至大青山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小里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大青山路、西至马陵山路、南至金殿社区B区、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马陵山路、西至文峰山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文峰山路、西至茶山路、南至西安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枣园镇北曲坊社区,柳青街道北部,枣园镇南部,东至文峰山路、西至茶山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枣园镇北曲坊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蒙山北路、西至沂山路、南至长沙路、北至南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沂山路、西至苍山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苍山路、西至羽山路、南至西安路、北至太原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2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苍山路、西至羽山路、南至西安路、北至太原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3位置范围:
  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枣园镇大朱坞村,柳青街道北部,枣园镇南部,东至蒙山北路、西至沂山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枣园镇大朱坞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4位置范围:
  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北曲坊社区,枣园镇南部,东至龙泉花园、西至蒙山北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北曲坊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5位置范围:
  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集西社区,枣园镇南部,东至苍山路、西至卧虎山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集西社区。
  用途:商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B94后小寺商业住宅、B90后小寺商业、B87奥体中心商业配套、B86奥体中心山商业配套、B59还建社区、B54还建社区、B20还建社区、B21还建社区、B52还建社区、B51还建社区、B15农贸市场、B85世贸、B100世贸、B84世贸、B102还建社区、B103枣园北曲坊还建社区、B81一期还建社区、B104一期还建社区、B33西南曲坊商住、B71蛇口商业、B73小朱坞村商业、B74小朱坞村商业、B78蛇口商业、B106枣园北曲坊还建社区、B108枣园大朱坞村产业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住宅、商业用地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6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枣园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征收知识科普:
土地是想征收就可以征收的吗?
  当然不是,县级以上地区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稳定评估。

图片25.png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及公告等工作开展,但必须在征地报批前完成。
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方法,听取各方意见。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开展调查。比较常用的有现场勘探、文献调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法,调查对象选择上,可以采用个案调查、典型调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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