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南驻马店房屋行政补偿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2-27 14:29:49    

  因旧城改造,河南驻马店的孙先生与开发商在几年前就签订了补偿协议,但该协议实际未能履行。行政机关于2022年公布新的补偿方案,废除了此前已签订的补偿协议,孙先生因不满意该做法,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文件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了行政诉讼。2023年年底,法院作出判决,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案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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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年底,河南驻马店某县级行政机关发布文件,孙先生的临街住房被纳入了旧城改造范围。2015年,孙先生与征收办委托的开发商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他可以置换一套门面房和一套安置房。后因该安置房项目成了问题楼盘,安置协议未能履行。

  2022年10月,行政机关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孙先生的上述房屋再次被纳入征收范围。2023年4月,在没有入户评估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以孙先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为由,向他作出《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文件中提供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案,都将房屋面积认定为134.9平方米,比产权证上登记的150.93平少了16.03平,补偿内容与此前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也大不相同。

  房屋面积认定不足,补偿方案自然也大打折扣。孙先生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新方案与此前已签订的协议相差甚远,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致电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程重律师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梳理了本次征收项目的进展和实施情况,发现行政机关在2022年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中,规定已征收搬迁户与原开发商在2015年签订的协议作废,要求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重新签订协议。由于原定的安置房成了问题楼盘,被征收人的实际征收利益已经无法兑现,行政机关却搁置该问题。

  律师分析认为,目前孙先生收到的补偿决定,是根据新的补偿方案作出。孙先生不满意该决定,可以依法请求撤销。通过认真研究补偿方案,冠领律师代理孙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县级行政机作出的《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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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答辩称,征收方多次与孙先生协商补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向孙先生作出案涉补偿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冠领律师则指出,行政机关发布的新补偿方案本身直接废除旧协议违法,且该方案中没有征求意见稿,征收方也未出具评估报告,在征收过程中对待同一项目的被征收人有失公正。更为关键的是,征收补偿方案明确规定,对被征收人房屋的权属、面积及用途的认定,原则上应以被征收人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本案被征收人孙先生的房屋证载面积为150.93平方米,而行政机关却以134.9平方米的实测面积予以补偿。在孙先生未对证载面积提出异议,且被告无证据证明该房曾被翻建、改建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以实测数据认定该房面积系缺乏依据,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作出的补偿决定应依法予以撤销。

  最终,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于2023年4月20日对孙先生作出的《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

  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于2023年7月提起诉讼,同年年底拿到胜诉判决,其高效速达的法律服务能力深受委托人的认可和赞赏。本次诉讼也为孙先生再次与行政机关协商,争取合理补偿奠定了基础。(文中当事人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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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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