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福建泉州强拆房屋行政赔偿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3-20 11:18:53    

  2022年5月,福建泉州某县自然资源部门在未补偿的情况下,强拆了徐梅的房屋。徐梅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后,法院经两审均判决强拆行为违法。冠领律师据此代理徐梅申请行政赔偿,自然资源部门却仅决定赔偿38万元,严重低于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值。冠领律师再次代理徐梅向法院起诉后,2024年3月,法院判决撤销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对徐梅的行政赔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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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梅在福建泉州某县拥有一处房屋。后当地开展“镇中总片区拆迁改造项目”建设,将徐梅的房屋纳入了改造范围。2022年5月,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出具了一份《房地产评估报告》,确认徐梅的房屋价值为38万元。

  徐梅未见到上述评估报告,仅从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了这一数字。徐梅认为这一评估结果严重低于房屋市场价格,在多番争取无果后,她拒绝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自然资源部门随后组织人员携带设备强拆了徐梅的房屋,屋内财产随之一并毁于一旦。

  徐梅认为自然资源部门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陈君伟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代理徐梅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第一,自然资源部门在2022年实施征收行为,然而适用的补偿标准却是2006年制定的,其认定的补偿数额明显偏低,将会严重降低徐梅的生活水平,且其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始终未向徐梅等被征收人公告,没有举行听证,不公开、不透明。

  第二,自然资源部门在徐梅未签协议、也未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实施强拆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其事先没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保障徐梅陈述、申辩的权利,也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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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自然资源部门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2022年10月,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冠领律师随后依据生效判决书,代理徐梅拟定、提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2023年1月,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决定按之前的评估报告赔偿徐梅38万元。

  徐梅对该赔偿标准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第一,因自然资源部门实施了强拆房屋的行为,导致徐梅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徐梅有权申请行政赔偿。本案中,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赔偿决定所依据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并未送达给徐梅,也未告知她享有向估价机构咨询、申请复核估价、另行委托评估、申请裁决、申请技术鉴定、提起诉讼的权利,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第二,上述评估报告中,对徐梅房屋的评估单价为每平方米3600元,明显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的每平方米8000元,且其仅对房屋进行了评估,没有对房屋中的其他家具、设备等物品进行评估,存在漏项、评估价值过低等问题,不能作为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赔偿决定的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对徐梅的行政赔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徐梅的维权事项连战连捷,不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为她最终获得公正合理的行政赔偿及征收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的办案能力。(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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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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