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石家庄确定征地批复决定违法案复议成功
2023年,河北石家庄某村村民董先生所在的村土地遭遇未批先征,且房屋在被强拆前后均未拿到相应补偿。冠领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成功确认省政府作出的批复中批准征收村土地的行为违法。
2023年,县政府在未取得征地批复的情况下,联合镇政府强制拆除了董先生的房屋。房屋拆除一个月后,县政府陆续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建设用地状况汇总表》等文件。同年10月,省政府作出征地批复,批准了县政府的用地申请。在此过程中,县政府始终未对董先生给予补偿。2024年,董先生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白婧萱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调查。律师先从程序违法入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比政府征地流程,发现县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诸多疑点:一方面,《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为“村民委员会”,未涉及村民个人;另一方面,《建设用地状况汇总表》却明确登记了包括董先生在内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情况,这一矛盾点成为案件关键突破口。
为夯实证据链,律师指导当事人搜集了《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同时,律师对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偿安置公告的张贴时间、范围及实际公示效果进行核实。准备就绪后,律师将省政府列为被申请人,代理董先生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
行政复议过程中,省政府辩称,批复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且已履行公告义务保障农户知情权。对此,律师指出,虽然县政府履行了部分公告等前置程序,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与《建设用地状况汇总表》的矛盾,充分暴露了省政府在批复作出前对土地权属调查不清的客观情况。
2025年2月,经复议机关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关于事实认定的部分观点,认为案涉征地批复在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时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同时考虑到涉案土地已出让并建设,撤销批复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依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确认该批复中批准征收村土地的行为违法。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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