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张家口7户职工诉不履行行政补偿职责纠纷案两审皆胜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08 09:42:22    

  因所住家属院产权几经转手,河北张家口原铁厂7户职工在拆迁时未能获得补偿。2023年,他们共同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接案后找准责任主体,通过一审、二审两起诉讼,法院判令主管部门限期履行补偿职责。2025年8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冠领律师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河北张家口某铁厂职工张先生等7户人家,长期居住于单位分配的家属院。2008年铁厂改制后,当地主管部门接管了包括该家属院在内的相关土地及房屋,又将该地块出让给开发商。2023年开发商启动拆迁项目,未向张先生这7户职工支付补偿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张先生等7户职工于2023年共同委托冠领律所维权,律所指派陈君伟律师代理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收集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提交补偿申请,却未获回应。随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7户职工基于职工身份对房屋享有合法居住权,且主管部门违反“不得将未解决居住问题的土地直接出让”的规定,应履行补偿职责。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令主管部门限期履行补偿义务。

  主管部门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三点理由:其一,自身未实施拆迁行为,非本案适格被告;其二,铁厂2008年已改制,本案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其三,铁厂已破产,拆迁系开发商行为,与政府无关。

  针对上诉理由,冠领律师逐一反驳:主管部门作为土地收回主体,依法负有补偿义务;本案涉及不动产居住权益,诉讼时效应为20年,不存在超期问题;主管部门未遵守“先补偿后搬迁”规定,程序明显违法。律师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了主管部门履行补偿职责的合法性。

  2025年8月初,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主管部门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冠领律师成功为7户职工争取到合法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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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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