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变“助拆”征收方推责村委会依然被判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0-12-31 16:43:32    

  安置补偿没谈拢,老房子遭拆迁,天津北辰区当事人宁先生一家向征收方讨说法。征收方称,因宁先生等人不签协议,拆迁工作拖了八年,影响其他村民还迁,村委会忍无可忍才组织的拆除,征收方只是从旁协助进行“助拆”,拆迁责任应找村委会承担。宁先生一家不认可征收方“助拆”的说法,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诉讼维权。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近日此案以宁先生一家胜诉告终,“助拆”说法未能帮助征收方免责。

  老房子遭拆迁,委托冠领律所维权

  上世纪80年代,宁先生的父亲经当地人民公社批准获得建房用地使用证,建设了这套房屋,以供一家人长期居住。时如逝水,一去不回,多年后宁先生的父亲去世,死去的人入土为安,活着的人生活还要继续。

  转眼到2011年,当地宣布启动示范镇建设,需要征收拆迁,宁先生的父亲所建的这套房屋正被划在拆迁范围内。几经磋商,对于宅基地置换房屋相关事宜,宁先生一家一直未与征收方达成协议,时间在双方的拉锯战中悄然而过。

  谁料到2019年,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宁家房屋突然被相关部门拆除,而拆迁人员中正有征收方的工作人员。老房子已经被拆,宁先生及其两位姐姐和母亲不得已,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诉讼维权。

  征收方称“助拆”,村委会主动揽责

  冠领律师接办案件后,代理宁先生一家将征收方诉至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请求法庭确认征收方拆迁行为违法。

  法庭上,征收方辩解称:示范镇建设已经开始八年,村里拆迁工作已经完成98%以上,村委会和征收方多次到原告家中做工作,但时至今日,原告都不签协议。因为原告等少数人原因,拆迁工作拖了八年之久,致使政府付出巨大经济代价,还迁房建设施工缓慢,影响其他村民还迁居住,为保证多数村民的利益,村委会才对案涉房屋进行了拆除,征收方工作人员到现场只是从旁协助村委会进行“助拆”。

  村委会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次诉讼,当庭表示同意征收方答辩意见。征收方推责村委会,村委会甘愿揽责。可是,“助拆”之说真的能使征收方逃避法律责任吗?

  冠领律师力辩,“助拆”被判违法

  面对征收方宣称“助拆”推责村委会,以及村委会的同声应和,冠领律师一针见血指出:无论是征收方组织实施的拆迁还是其承认的助拆,均应认定征收方实施了拆除的行为。

  而对于房屋的拆迁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本案中,征收方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对原告宁先生一家的房屋实施拆除前履行了相应程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冠领律师代理意见环环相扣、循序渐进,获得法庭支持。最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征收方拆迁案涉房屋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提示,“助拆”不能免责

  继“偷拆”、“误拆”之后,征收方为掩盖违法拆迁真相,又创造了“助拆”,其实质依然是以“助拆”之名,行拆迁之实。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不要认为无计可施、选择退缩,要知道法庭上“助拆”之说难以免责。

撰稿:曾超超
类型:B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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