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4户村民宅基地上房屋被强拆 冠领律师代理起诉维权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10 11:14:34    

  河北保定4户村民的宅基地上房屋被强拆,他们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法院审理此案作出判决,确认被告之一的乡政府拆除原告宅基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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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4户村民房屋遭强拆

  杨先生是河北保定某村村民,在村里拥有一处房屋。2020年9月,当地市政府发布城中村改造及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相关文件,将该村划入拆迁范围。此后,村委会开始对村中宅基地进行情况认定和公示,签署补偿协议的动员工作也随之而来。杨先生因补偿未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一直未签《安置补偿协议》。

  2021年8月,村委会突然作出公告,打算收回未签约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于当日对杨先生作出《关于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并限期腾退拆除地上附着物的告知书》,其中载明由区乡两级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拆除。

  几天后,杨先生的房屋遭遇强拆。他无力阻止,只能尽力对强拆现场拍照留证,随后与本村同样遭遇的另外3户亲友立即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办案维权。冠领律师根据现场照片及相关文件,将区管委会、乡政府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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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办案出庭获胜诉

  2021年9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被告乡政府称:拆除前履行了告知、催告和送达程序,程序合法;已经按照补偿安置标准和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作出适当补偿,乡政府和村委会送达限期签约领取补偿的通知被原告拒收,已经做到补偿到位,符合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对原告的补偿安置符合方案规定,合法合理有据。区管委会称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未实施、也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实施强拆行为;关于城中村改造中的行为,不能推定所有的征收过程中的行为均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责任。

  针对两被告的抗辩意见,冠领律师以强拆当天的照片等证据为依据,指出此次强拆是由区管委会、乡政府及村委会共同实施的;并从法律角度详细论证,被告实施强制行政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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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采纳冠领律师部分意见,作出如下认定:

  第一,关于涉案房屋的拆除主体问题。根据原告提供的照片,不能证明区管委会实施了涉案强制拆除行为,乡政府认可拆除行为系其实施,故被告乡政府是本案适格被告。

  第二,关于拆除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村委会通知原告限期腾退拆除地上附着物的告知书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原告拒不办理的情况下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原告拒不交出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告乡政府直接进行拆除行为,主体不适格且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虽然驳回了原告对区管委会的起诉,但判决确认被告乡政府拆除原告宅基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到此,河北保定4户村民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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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主编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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