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税务处罚逼迁,企业腰杆要硬起来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4-19 16:37:50    

王先生经营一家化工企业,前段时间该企业被划入拆迁范围,但就拆迁补偿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结果这段时间,税务部门以开税务处罚单威胁王先生……实际上,企业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顺利拆迁,可能找各种借口向被拆迁企业施压,其中就包括王先生遇到的以税务处罚逼迁的情形。那么,企业遭遇税务处罚逼迁该怎么办呢?

  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企业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检查自己是否真的存在税务处罚单中列明的逃税、漏税或忘记缴税的行为,税务部门对该处罚给出的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齐全等。如果处罚理由不充分、证据不齐全或者说企业本身没有税务违法行为,则税务处罚就是逼迁的一种违法手段。

  如果企业确实不存在税务问题,税务部门仍给予税务处罚的,企业可以在收到税务处罚通知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由于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属于《税务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复议前置的规定,如果企业对这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税务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企业确实存在一些税务问题,首先应该将税务和拆迁分开来看,税务和拆迁是完全不相干的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不能以企业税务存在问题为借口,就不依法给予被征收企业安置补偿了。

  退一步说,即便企业税务存在问题,也不一定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另外,作出税务处罚决定必须要履行一定程序,比如事先告知企业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企业陈述、申辩,必要时还要进行听证,而不是只发一张处罚通知书给企业。如果企业认为税务处罚过重、处罚程序违法,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复议、诉讼并不必然降低安置补偿款的数额。

  当然,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做到合法合规,按时缴纳相应税费。如果企业真的存在税务方面的问题,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和拆迁补偿没有直接关系,拆迁方无权以此为由不给补偿或者降低补偿标准。
 

撰稿:曾超超
类型:B 类稿
编辑:宗文纲
审稿:张主编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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