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西防城港确认强拆房屋违法案上诉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1-17 14:38:28    

  广西防城港缪先生将强拆其房屋的相关部门诉至法院,却被一审法院却判决驳回起诉。缪先生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委托冠领律师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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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年代,广西防城港的缪先生响应政策号召,在当地岛上发展养殖业,为更好地生产经营,缪先生也在岛上修建房屋居住使用。几十年过去,缪先生的养殖业发展的越来越好,同期来岛的人们也在此安居乐业,形成了社区。

  2019年8月7日,当地市住建局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要求公告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在公告发布起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缪先生的房屋就在公告范围内。

  经缪先生了解,之所以被认定为违建,是因为他的房屋没有相关建房手续,且他不是本地居民。可是,他是响应政策号召才来此地发展养殖业,继而建设房屋,当时各级机关均对建房一事知情,也从未有任何行政机关制止或处罚,如今老房变违建,缪先生实在无法接受。

  然而,即使缪先生为此多方转圜,2021年10月,其房屋仍被区城管局强制拆除。

  遭受巨大财产损失的缪先生决定依法维权,经网络搜索和朋友推荐,他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接待人员了解缪先生情况的特殊性后,委派在征拆诉讼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刘番律师负责此案。

  冠领律师与缪先生详细沟通后,向缪先生指出,由于农村发展程度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等,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普遍存在着只有部分建设手续甚至完全缺乏建设手续的情况,这是一种客观现实,不是农村居民能够克服和解决的,他并不存在过错。冠领律师的解释让缪先生心头大定,遂委托律师承办此案。

  得到授权后,冠领律师多次前往现场收集证据,作出维权方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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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

  1、涉案房屋属于缪先生,被告两部门在庭审中也承认房屋属于缪先生。房屋被拆除,其具有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至于被告住建局所称的户口问题、没有房屋手续问题都与认定缪先生的诉讼主体资格无关。

  2、实际拆除单位和公告单位不一致时,拆除单位和公告单位应为共同被告。但因发布公告的市住建局已将相关职能转移到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先前市住建局作出的公告也应当由市自然资源局承担责任。因此,本案被告应为市自然资源局和实际实施拆除行为区城管局。

  3、纵观整个强拆行为,两部门一直没有向缪先生进行过询问或者调查,明显违反相关法规;所有行政行为的文件中均没有列明行政相对人的姓名,均未具体记载所欲查处的违法建设的建成时间、具体坐落、建筑面积及四至范围等基本事实情况。另外,被告区城管局拆除涉案房屋时没有对屋内合法财产进行登记清点,进行公证等,大量物品因为强拆被埋在废墟内,现在依然可以去现场核实,该强制拆除行为应予确认违法。

  冠领律师立足事实与法律,言辞恳切,层层推进,然而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两部门在整个拆除过程中履行了调查、送达等程序,行为符合程序要求,最终判决驳回起诉。

  缪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冠领律师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在复盘一审判决情况的基础上,提交了上诉状,就正当的法律程序和闭原则的要求,结合两部门强拆行为时未对建筑物内的物品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移交的情况全面阐述代理意见。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一审法院未对相关情况予以证实查清,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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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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