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重庆城中村房屋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2-21 11:47:58    

  重庆市的闫方和谢为民因不满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判决撤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

冠领律师代理重庆城中村房屋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案胜诉-1

  因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的需要,征收部门于2021年10月作出《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并于同日进行了公告。当地村民闫方和谢为民的房屋均在征收范围之内。因征收办与二人协商均未达成补偿协议,便于2022年初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二人对决定书中的补偿价格不服,便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

  冠领律所立即安排律师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收集材料,与闫、谢二人当面沟通情况。冠领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征收补偿决定》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且二人需要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将《征收补偿决定》撤销,否则将会面临司法强拆。

  为避免房屋被司法强拆,闫方和谢为民决定共同委托冠领律所代理起诉,律所指派黄相海律师办理此案。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代理闫、谢二人提出诉求:

  1.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可知,二人享有公摊补偿费,即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照实际面积计算,而《征收补偿决定》并未对此进行补偿。

  2.二人未登记(无证)建筑面积原则上应按照同类有证房屋的80%予以补偿,而拆迁办先后出具6张估算表,每张表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均不同,这种随意更改补偿金额的方式严重违法。

  3.《征收补偿决定》作出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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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对方辩称:

  首先,征收部门开展房屋征收公正公开,程序合法,并依法公示了征收决定、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内容。

  其次,对于无证部分没有补偿,是因为二人不配合评估工作导致的。

  针对对方的辩解,冠领律师再次强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部门对案涉未登记建筑既不认定结构、面积、修建年代,亦未作出是否补偿以及如何补偿的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另外,闫、谢二人在房屋内均有营业活动,符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象的条件,但征收部门却作出不予补偿的决定。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认为《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遂判决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书。

  现判决书已经生效,在冠领律所的帮助下,闫方和谢为民成功避免了房屋被司法强拆。

  (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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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

  审核律师:董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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