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枣庄酒店撤销代履行决定书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3-17 11:34:37    

  代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相关义务,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代为履行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般针对的是逾期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行政决定,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情形。倘若缺少上述要素,行政机关还可以代履行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一起山东枣庄撤销代履行决定书案,法院最终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撤销被告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的《代履行决定书》。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枣庄酒店撤销代履行决定书案胜诉-1

  2002年,李先生在枣庄某村建有宾馆、酒店,多年苦心经营下,生意还不错。2019年3月,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收到水利管理局的建议清障报告,称李先生未经许可在运河河道范围内构建宾馆、酒店阻碍行洪,已立案查处,且已向李先生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李先生未自行清除,故建议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强制拆除。次月,防汛抗旱指挥部向李先生送达《清障催告书》,但李先生仍未拆除。

  李先生认为,他占用修建宾馆、酒店的土地是从街道办事处承租的建设用地,且街道办事处也同意其于此建设房屋,他在此经营多年,一直相安无事,故不愿拆除。然而,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当月28日,对李先生的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房屋被拆几乎等于打断了李先生的收入来源,面对如此惨痛的结果,他决定诉诸法律,并在朋友的推荐下,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杨玲玉律师、曹焱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与李先生深入沟通后,决定到现场勘察,以便全面搜集证据。来到现场后,律师多方奔走,逐一收集到租赁合同书、街道办事处经济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批准建设合法建筑、不存在行洪障碍物”的证明、李先生向水利管理局缴纳河道占用补偿费的发票、李先生的各项营业执照等证据,并据此作出一份逻辑严密的起诉状,代理李先生将防汛抗旱指挥部诉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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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防汛抗旱指挥部称李先生经水利管理局责令改正,又经其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这才作出强行清除决定,且在此过程中,充分保障了李先生的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作出代履行决定前应当依法作出要求李先生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原告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以代履行。

  本案中,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依据水利管理局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作出代履行决定,未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要求李先生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属于程序违法。

  另外,水利管理局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被告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的清障催告书、代履行决定均未对需李先生自行清除的建筑物的位置、范围进行明确。因此,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李先生作出代履行决定缺乏事实根据。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的《代履行决定书》。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防汛抗旱指挥部拆除李先生建筑物的依据被法院撤销,这为李先生将来索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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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

  审核律师:董鑫蕊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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