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商丘租赁大棚强拆行政复议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8-31 09:56:44    

  村民在自己的租地上搭盖大棚,相关部门认为违规,却向其父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又实施强拆。2023年7月,冠领律师代理的河南商丘的行政复议案告捷,上级行政机关确认相关部门强拆的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商丘租赁大棚强拆行政复议案胜诉-1

  周庆明是河南商丘某村的村民。2011年左右,周庆明与其他村民签订《租地合同》,租用村里某处的土地。2019年左右,周庆明在该地块上搭盖了一个大棚用作仓库存放粮食使用。

  然而,2023年2月6日,相关部门突然以周庆明的父亲作为行政相对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称该大棚为违规建筑,要求他的父亲限期拆除。

  周庆明十分疑惑,明明是他搭盖的大棚,为何父亲成了被通知人?还没等他弄清楚其中缘由,同年2月22日,相关部门就直接对该大棚实施强制拆除。

  周庆明十分无奈,却又不知该如何为自己讨回公道,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决定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于是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经研判,律所为其指派了办理拆迁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赶赴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在向周庆明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文书后,冠领律师当即判断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遂决定代理周庆明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冠领律师通过分析案件事实及相关文书,迅速整理出了以下代理意见,并向上级行政机关提交:

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商丘租赁大棚强拆行政复议案胜诉-2

  首先,相关部门拆除建筑时,应当查明建筑的基本事实情况。涉案拆除行为所依据的文书为《限期拆除通知书》,但该通知书系以周庆明的父亲为行政相对人作出,故相关部门并未对涉案大棚的基本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不知晓其实际权利人。

  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涉案相关部门不具备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法定职权。因此,涉案拆除行为所依据的法律适用错误。

  再次,本案未经立案、调查、决定,直接作出涉案拆除行为,且未告知周庆明享有的救济权利,明显且严重违法,应当予以确认违法。

  最后,涉案相关部门无视法律规定,不仅直接剥夺了周庆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而且在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直接自行强制拆除了周庆明搭盖的大棚,该拆除行为不但侵犯了周庆明的合法权益,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经审查,上级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复议决定书》,确认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面对委托人房屋被强拆的情况,冠领律师准确找到相关部门强拆房屋行为的违法之处,并及时代理委托人申请行政复议,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后续,冠领律师将继续代理委托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全方位维权。(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商丘租赁大棚强拆行政复议案胜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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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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