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拆迁补偿律师-协议签完房屋已拆但补偿却要重新拟定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4-29 10:23:17    

  “这怎么可能?我们明明已经签好了协议,为什么现在又要反悔?”女子惊慌地说道。那么,协议签完房屋已拆,拆迁补偿要重新拟定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拆迁补偿律师-协议签完房屋已拆但补偿却要重新拟定怎么办

  徐女士系浙江宁波人,在当地有一套房屋,占地面积428平方米,这里住着一家六口人。2023年2月,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划的需要,她的家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在一番协商后,徐女士与征收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在房屋拆除后,将按照协议给予补偿款,并安置一家六口人。

  然而,当房屋顺利拆除,徐女士本以为可以安心等待新居的到来时,事情却出现了转折。征收方突然通知她,说要重新确定补偿款,并且只能为四个人提供安置。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徐女士感到无比震惊和无助。

  征收方却说:“徐女士,我们也是出于对整个项目的考虑。补偿金额和安置人数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面对这样的情况,徐女士感到非常沮丧和无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本案中,徐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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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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