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申请信息公开接连受挫,冠领律师代理被征收人上诉二审反败为胜
“是呀,我也认为自己就一块承包地,一下来5个项目,具体怎么个征法,总得让老百姓了解清楚啊!”2023年9月,河南南阳的黄先生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征地维权事宜,律师本想先简单了解一下征地情况,结果黄先生身为被征收人,却一问三不知,与冠领律师沟通时他自己也是满怀困惑。
黄先生是南阳某村村民,当地街道办自2020年开始,就陆续发布通知称当地因为项目建设要进行土地征收。近3年间,光是有名可查的征地项目就有5个,但有关部门一直未公开具体的批地文件、补偿标准、安置补偿方案等实施细节,街道办更是在提存土地补偿款后,就强行要求村民腾退土地。
鉴于该情况,受律所委派代理黄先生维权的肖磊律师介入案件后,很快就代理黄先生撰写材料,向当地街道办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相关征地批复文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款的发放及使用情况等共计8项信息。
一个月后,街道办作出答复,声称申请中的主要信息并非本单位制作或保存,要求黄先生转向其他部门申请,对于另外几项信息则要求黄先生登陆当地政府官网自行查询。
冠领律师依据自身代理征拆纠纷类案件多年的办案经验,加之对行政机关各项职能及其在征收工作中扮演角色的了解,认为街道办的答复并不称职,况且其所说的可以上网查询的信息,经实际操作后根本查不到。
因此,冠领律师果断代理黄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街道办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责令其限期重新对黄先生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
可是一审法院经审理,竟然也认为由于黄先生申请的部分信息并非街道办制作并保存,故认定街道办的回复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
没想到一个信息公开程序就困难重重,一审败诉后,冠领律师虽感意外,但仍然凭借对相关法律的深刻理解,坚信通过上诉还有机会改变本案结果。
2024年初,冠领律师代理黄先生上诉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冠领律师指出,街道办作为本次征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当保存有黄先生申请的政府信息,但其仅以相关信息不属于其制作或保存为由,认为案涉信息不属于其公开范围,并作出本案被诉答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即使街道办并非征收主体,但其作为征收实施单位,在已测量过被征土地面积,也发放过部分土地补偿款的情况下,应当保存有案涉征收信息。街道办虽告知黄先生可登陆官网自查信息,但并未告知其查询的具体方法,实际依照该提示也无法查到相关信息。因此,街道办并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
街道办坚持以并非案涉信息的制作单位为由,请求驳回上诉。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街道办应法官要求当庭演示如何上网查询信息,结果也是一无所获,其说辞自然不攻自破。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上诉意见,认定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街道办作出的案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责令街道办限期重新对黄先生作出信息公开回复,并由街道办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受理费。
征地拆迁纠纷维权不易,行政诉讼的过程更是充满了变数和挑战。本案仅是一个信息公开程序就经历了3道程序,2次行政诉讼,二审之所以能胜诉,冠领律师依靠的不仅是对法律的熟练运用,还有与行政机关博弈的魄力以及帮委托人维权的信心和决心。接下来,冠领律师还将继续为黄先生提供法律服务,为他的维权之路提供专业支持。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