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房屋被征后无补偿还遭强拆,冠领律师介入提起行政复议首战告捷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1-29 09:54:51    

  张国安(化名)是浙江省杭州市某村的一个村民,他和两个女儿居住在当地相依为命。2023年,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需要,张家的房屋和土地均被纳入了拆迁范围之内。紧接着,一份名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补偿方案也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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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现实却与张家的期望相去甚远。尽管街道办发布了补偿方案,但张家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安置待遇。为此,张家多次向街道办提出信访询问何时能够拿到补偿款,但对方迟迟没有给予正面答复,这让张家原本就不安的心情变得更加焦虑。他们担心,自己不仅将失去房屋,还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谁料,见张家迟迟不肯搬迁,2023年8月26日,街道办竟组织工作人员强制拆除了他们的房屋。一时间,尘土飞扬,屋内所有物品也随之化为乌有,让张家措手不及,心痛不已。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咽不下这口气的张国安在和女儿商讨后决定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于琪琪律师、任凯律师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首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包括历史文件、政策规定、政府公告等,以便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情况。经过详细的考察,2024年6月7日,律师决定先代理张家向街道办邮寄一份《安置补偿申请书》,但对方并未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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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情况不及预期,冠领律师一边耐心安慰张家:根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规定,街道办作为承担征地房屋补偿具体工作的机构,依法应当对张家进行全面的安置补偿,但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另一边律师又细致整理了更多的证据材料,随后代理张家向区行政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对街道办的不作为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冠领律师与街道办各执一词。街道办坚称,张家已在另一起2010年公路改建工程的项目中享受过拆迁安置,因此无法再次享受搬迁补偿政策。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不论张家是否符合具体的拆迁补偿条件,街道办都有对该申请作出答复的法定职责。本案中,街道办于2024年6月11日签收《安置补偿申请书》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张家提出的安置补偿事项进行处理,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违反了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最终,综合各方证据,区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责令街道办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案涉的《安置补偿申请书》进行处理。

  至此,本案取得初步胜利。后续,冠领律师还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全方位维护张家的合法权益。本案提醒大家,遇到征收拆迁问题,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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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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